■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程建铭
本报讯 近日,衡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冠市派出所所队合力攻坚,成功破获“1996·3·28”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秋潜逃24年后落入法网。
1996年3月28日,衡南县冠市镇原吐泉村黄二组发生一起因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秋(男,冠市镇人)当夜逃离衡南,杳无音讯。24年来,衡南警方一直没有放弃追捕,曾几次组织专案攻坚,但一直未取得进展。
公安部部署“命积案千案攻坚”以来,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调度该案侦破工作,并要求刑侦支队、网技支队全力支持。衡南县公安局成立高规格专案组,由刑侦大队大要案中队为攻坚力量,案发地冠市派出所配合,全力侦破该案。
专案民警兵分三路,辗转衡阳各地及广州、东莞等地进行核查,努力从中寻找蛛丝马迹。通过扎实工作,专案民警发现嫌疑人黄某秋已潜逃回衡南。9月10日,专案组在衡南县向阳镇灵觉路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秋抓捕归案。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黄某秋对其1996年3月28日持木棒伤害邓某姑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其逃往广州、东莞等地,四处打零工度日,甚至沿街乞讨过。近年由于年纪偏大找不到事做,加上觉得案子过去这么久了,以为公安机关不会去找他了,便选择潜逃回衡南养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