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杨某向南岳区人民法院起诉衡南县史某要求支付货款,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即使用“在线调解平台”进行异地诉前调解,前后不到1个小时,杨某便收到史某支付的五千元货款。
南岳区法院将“在线调解平台”作为司法便民的一项举措,该院“在线调解室”提供了多方交互终端,实现“线上线下”调解过程全程音视频记录。原本只能线下调解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线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确认协议并完成签字,为当事人、调解员、法官提供了更便捷的操作和更好的使用体验,大大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南岳区法院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全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