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汤 艳
本报讯 为扎实推进“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超载、超员、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期连续查获两台“百吨王”货车,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隐患。
8月12日19时46分,刘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经S336线樟树乡衡利丰路段被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该车核载重量31000kg,实载101140kg,超限率达100%以上。民警依法予以刘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并要求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
8月14日9时49分,陈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至洪市镇被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该车核载重量16100kg,实载100800kg,超限率达100%以上,堪称名符其实的“百吨王”。民警依法予以陈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并要求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等险情,超载的大货车就是道路上的“定时炸弹”。衡阳县公安交警将切实加大重点时间、重点路口的治理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