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采取“政府推动、协会组织、市场运作”模式推行。本次强制推行的“电梯保险”,指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装电梯,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或电梯事故(或电梯故障)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精神抚慰补偿,以及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服务等善后处理费用,由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的安全责任保险。
据介绍,应投保的电梯涵盖客运电梯、货运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保险事故原因涵盖电梯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滞留轿厢等。设定每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低500万元,最高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最低80万元,最高120万元。每台电梯的基础保费120元,根据电梯类型、使用场所、使用年限、出险情况及保额档次设置了对应的风险系数。
根据部署,今年湖南电梯行业全面推行“电梯保险”,到2021年,全省基本实现“电梯保险”全覆盖。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