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雁峰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139mg/100ml。
去年12月29日21时30分许,雁峰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白沙大道临时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二轮无牌摩托车沿白沙大道由西向东往湘江南路驶来,民警依法将其截停。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醉意朦胧,有明显饮酒驾驶嫌疑。执法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测试,检测结果居然高达139mg/100ml。据张某交代,自己在衡阳打工,晚上吃饭多喝了几杯酒,以为这么冷的天交警不会查酒驾,不料回家途中被交警查个正着。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民警依法对张某涉嫌“酒驾”“无证驾驶”“未依法注册登记”“未带头盔”等违法行为给予罚款750元的处罚,暂扣其车辆。雁峰交警将根据血样检测结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