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0日,雁峰交警大队交通违法行为冬季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吸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隐患,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当天17时许,雁峰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刘健带领协辅警在衡州大道与蒸湘南路交会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无牌摩托车沿衡州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蒸湘南路加气站路段时被民警截停,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核查时,发现该男子神色慌张、眼神呆滞。该男子的反常举动让民警提高了警惕。后经民警现场反复盘问,驾驶人吕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吸食冰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事实。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执法办案区,毒品尿检结果呈冰毒阳性。
雁峰交警大队依法对吕某毒驾、无证驾驶、未放置保险标志、未依法注册登记、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并将其移交至雁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处理。目前,违法行为人吕某被雁峰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雁峰交警大队大队长钟国辉告诉记者:“根据科学依据,司机在毒驾时反应比酒驾还要慢9%,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