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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法院:
受理首例“跨域立案”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李世军

  本报讯  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通过“湖南移动微法院”平台,协助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该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以来受理的首例案件。

  据蒸湘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尹某来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起诉徐某返还借款25348.2元,立案庭法官对尹某提交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发现徐某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该案应属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管辖。立案法官向当事人释明情况后,指导书记员将当事人的起诉材料通过“湖南移动微法院”平台提交立案申请至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由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在平台审核立案材料后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今年10月以来,湖南法院全面推行“跨域立案”,蒸湘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湖南移动微法院”平台,熟练使用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功能,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打通了现实时空阻隔,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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