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消防支队、市文旅广体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确保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
此次排查时间为7月30日至9月15日。重点排查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各级博物馆和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是古建筑群、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博物馆、文博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排查中,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电气安全隐患、用火安全隐患、燃香烧纸隐患、危险物品安全隐患、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通知要求文物、博物馆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要指导和督促本辖区内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对本辖区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实施重点检查;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照单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文物、博物馆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将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封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