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在2018年除夕连杀三人、震惊全国、“为母复仇”的张扣扣执行死刑。
此案中,部分网友认为张扣扣是“为母复仇”的,不建议杀。须知,“情”不能代表“法”,“铁法”就是“铁法”,一旦撼动了“铁法”,再“情之有理”也于事无补。法不容情,理所当然。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私仇哪能私自去报?只有利用法律之公器来解决私仇才是正道,才是明智之举。
街坊邻里小打小闹的口角时有发生,打架的也不少,但导致死伤甚至蓄谋已久的杀人并不多见。
笔者从小生长于农村,深知乡亲们之间表面和睦,但还是会因为一些矛盾纠纷发生打闹,有的甚至会为一些鸡皮蒜毛的事而指天骂地。但毕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乡亲,没过几天也就握手言和,很少搞得老死不相往来。
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是的,现今和谐社会里,大都你礼我让,即使有纠纷,很少有“大动干戈”。尽管也有一些血气方刚的人争强好胜,开车不“礼让三分”、闯红灯、排队插队……凡此种种,说白了,祸的根源都是“一时冲动”惹起的。
作为一个局外人,笔者对该事件无法深究,但只知道冲动是魔鬼,没有赢家。一场打杀,两家悲剧,四条人命,这是人间多大的悲哀?双方如若都能三思,是不是这样的一场人生悲剧就可以避免?
口下留德,心内存善。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何乐而不为之!
希望让这样的悲剧远离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