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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法院:
公开审理左珍和等9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
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汤研科  王   燕

  本报讯  4月10日上午9时,雁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左珍和、谢巧聪等9名被告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一案。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以来,时任公益村村支书的蒋柏生(已去世)与本案被告人左珍和、谢巧聪纠集蒋福建、陆元芳、蒋福东、左伟民、蒋春富、蒋小林、蒋柏林等人,在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公司)承建衡阳市二环路十五合同过程中,成立包括三台挖机、六台后八轮货车的公益村车队,利用二环路工程十五合同段途经公益村的机会,采取强行阻工的方法,迫使顺天公司将机械调配与运输、砂卵石供应、弃土场护坡工程、精加工土配等附属工程交公益村村组承揽,强迫交易金额达570余万元。

  在顺天公司二环路十五合同施工过程中,左珍和、谢巧聪两人还以“补偿费”“协调费”的名义,强索顺天公司财物共计5.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左珍和、谢巧聪等9名被告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以强迫交易罪追究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左珍和、谢巧聪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还构成敲诈勒索罪,应该数罪并罚。

  现场有2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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