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谭丹丹
本报讯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华社共同举办的“2018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网络评选活动落下帷幕。衡南县人民法院执结的“高速公路收费权网拍第一案”以133.6万票位列投票排行榜第三名,成为湖南省唯一入围“2018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的案例。
本次网络评选活动旨在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的坚定决心,展现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年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成效。
此次参选的案件为2018年执结的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执行效果好的执行案件。根据各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件,由法学专家、媒体资深记者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从中初步评选出30个案例,作为“2018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候选案例。
这30个候选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影响力,涵盖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衡南县人民法院执结的“高速公路收费权网拍第一案”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并获得仅次于黑龙江高院、上海静安法院的优异成绩,实属不易。
“高速公路收费权网拍第一案”之所以位居投票排行榜第三位,是因为该案自身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潭衡西高速公路收费权以106.24亿元成交价创造了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史上单笔成交量之最,如此巨额的执行标的在较短时间内顺利执结,且在执行过程中潭衡西高速公路的运行未受任何影响。本案被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媒体报道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