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身体难以保持平衡,步子趔趄,正常人看来,这种走姿,别扭而可笑。但她竭力一步一步缓慢而平稳地走,并且用这摇晃的身体,从事农人要做的一切事情。割草、喂鱼、摘菜、养兔……
她是知道的,这倾斜的身体,这歪斜的嘴巴,这趔趄的步伐,这含混的语句,是一种多么难堪的残缺。她为此而深深痛苦。她的诗行里,写过许多这种疼痛。“我的嘴也倾斜,这总让人不快/说话和接吻都不能让它端正一些”“我把自己的残疾掩埋,挖出,再供奉于祠庙/或路中央/接受鞭打,碾压”……
19岁时,她嫁给了大她10多岁的木讷农民。对方以入赘的形式走进了这个家庭。他们开始了持续20年的婚姻,并且有一个已经长大的儿子。
出现在纪录片里的他,风尘仆仆地从远方打工回来,已显老态,不修边幅;沉默地在地里劳作,鱼塘里捞鱼,饭桌上狼吞虎咽;和她的父母相处融洽;可是,镜头里的他与她,却如同陌路,没有交流;他们分房而睡;在吵架之后,在微明的天色里,他孓然一身,孤独走向陌生城市打工。
无数次争吵,无数次协调(在电话里),最终,她补偿20万元,他们离婚。
他不是坏人,她也并非冷酷。如果她是一个身有残疾的普通农村妇女,他们应该可以相处下去,平安无事,一辈子到老。可是,她不普通。在她残缺的身体里,跳动的是一颗诗人的心,这颗心敏感、睿智、丰盈、美好。这颗心企求发现、企求理解、企求共鸣、企求同频率的跳动。这一切,他都不能给她。
这婚姻也如牢笼,囚禁着她。当她没有能力的时候,她只能选择被桎梏。当她有了能力的时候,她要挣脱。
“我多么喜欢孤独。喜欢黄昏的时候一个人在河边,洗去身上的伤痕,这辈子做不到的事情,我要写在墓志铭上——让我离开,给我自由。”这是她在一首名为《婚姻》的诗里的呐喊。
诗歌,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余秀华,幸而,有这根拐杖。
文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