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报道,江苏某地一所学校旁的马路,每到早晨便被一群跳广场舞的大妈占据。她们在马路上开着高音喇叭尽情地跳舞健身,但过路车辆却叫苦不迭,无可奈何之下只能绕道行驶。
为了一己之需,占用公共道路,这是一种缺乏社会公德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跳广场舞的要求再合理,占路也实属不该。其实,这些占路的舞者是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占理的,但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强行推进这种蛮不讲理的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公德的破坏。因此,有关方面应出面进行干预。城市管理部门的干预不仅是要维护交通秩序,更是为了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的相关管理部门迟迟不作为,遇到矛盾“绕道走”,这不能不说是城市管理中的失职。
——评论员 周俊生
2.新华社公众号最近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姓郭的母亲,因为女儿考上了清华大学,就在自己的同学群里晒出了女儿的录取通知书,并且说: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就是大气。没想到,不但没有引来大家的称赞,反而被群主(也是前班长)踢出了群。原因是班长的儿子今年也参加了高考,但是没有考上好大学,情绪正低落,看到郭同学在那里晒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就“忍无可忍”了。
作为一个母亲,为自己的女儿自豪,是很正常的;但是,正常的自豪之外,如果能想到,有人考得好,就有人考得不好。如果别人家的孩子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心里肯定难受,那自己就别拿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去刺激人家了,自豪感就节制一下吧。反过来,那位班长,也不够大气、包容,自己孩子考得不好,就看不得人家孩子好。他利用群主身份把同学踢出群,更是失态。如果有一方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能包容,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就不会闹到撕破脸皮的地步。
——评论员 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