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管理,保障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市场化、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准入备选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准入备选库应具备的条件
1.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等级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有相应资质。
2.注册地不在衡阳的评估机构须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3.资质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二、准入备选库应提供的资料
1.省住建厅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外地评估机构需提供注册地房屋征收评估管理部门盖章的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二年以上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和法人证书。
3.在衡阳市固定办公场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执业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交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在衡阳执业的专职估价师(不得少于3人)注册资格证书。
6.法人身份证。
7.单位基本简介。
8.联系方式(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9.廉政承诺书。
10.其它相关材料。
三、报名日期、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10日
2.报名地点: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地址:1、衡阳市环城北路10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15室。
3.联系方式:1、唐辉,手机:18273416127,办公电话:8290083,电子邮箱:962312465@ QQ.com;2、杨斌,手机:18073459906,办公电话:8290060,电子邮箱:371296158@ QQ.com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报名单位必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如实介绍相关情况。资料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A4纸张,并请编印成册。未经登记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在我市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2.我局将对报名的评估机构依据入选条件和近年房屋征收评估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准入备选库的名单并择期向社会予以公示,有效期为一年。
3.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局将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http://zjw.hengyang.gov.cn/)提供报名表下载并公布相关信息,供各评估机构报名和参加相关征收活动,请及时关注。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