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朱合成
实习生 李旭颖
本报讯 近日,衡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104万元的特大跨国诈骗案。1月1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苏某被执行逮捕。
受害人邓某在越南芒市经营一家公司,2017年6月-7月,犯罪嫌疑人苏某以开垃圾回收公司需要购买货车、抵废品收购押金等为由分3次向邓某借款总计104万元人民币后失去联系。
2017年8月,接到邓某报警后,衡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着手调查取证,并就是否有管辖权、案件如何定性等问题向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进行咨询,并积极与越南警方取得联系,请求协助调查。经初步侦查,民警发现苏某所称其在越南及广西东兴等地开办废品收购公司以及购买货车等事均属虚构,苏某涉嫌诈骗犯罪,衡东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真相,办案民警多次赶赴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及广州市等地调查取证。在固定苏某涉嫌诈骗犯罪的证据后,经过侦查布控,办案民警在广西东兴市警方的协助下,在东兴市边检口岸将从越南潜回国内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对编造各种理由诈骗邓某104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