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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撞倒横路行人后逃逸
衡南交警六小时破获该案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李桂省

  实 习  生  李旭颖

  

  本报讯   1月22日晚,322国道衡南县鸡笼镇岐山路口发生一起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谭子山中队连夜奋战,仅用6小时便成功破获该案。

  1月22日22时58分许,谭子山中队接到报警:322国道鸡笼镇岐山路口有一人受伤躺在道路中间。值班民警唐敏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120急救车。

  23时10分左右,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名60岁左右的女性躺在道路中间,头部受伤还在流血,呼吸微弱,路面没有任何洒落物和痕迹。民警在路边找到了伤者左脚穿的鞋子,凭借职业敏感,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将伤者送上120急救车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民警视频侦查发现:22时40分,一辆由衡阳往祁东方向行驶的黑色轿车撞倒横路行人后,没有停车查看径直离开现场,但车牌号无法看清楚。民警经过近3个小时的仔细比对,锁定湘D6××22黑色吉利牌小型轿车有肇事嫌疑,调阅机动车登记信息确定驾驶人贺某发系白地市人。

  23日凌晨2时10分左右,民警拨通了贺某发的手机,但贺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并称自己离事故现场有100多公里。民警对其政策攻心后,贺同意在祁东县新区医院与民警见面,民警到达新区医院后发现贺并未赴约。民警再次拨通贺某发电话并赶往白地市镇,发现嫌疑车辆后并未强行拦停,而是保持距离紧跟其后,行驶两三公里后该车左转驶入一个小村庄。民警见时机成熟,便立即加速超车逼停肇事车辆,控制嫌疑人,检查发现该车左侧前挡风玻璃和前大灯有损坏痕迹。民警将驾驶人及车辆带往事故现场进行指认。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贺某发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贺某发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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