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8年01月26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卖二手房,房款须先放银行“保险箱”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交通银行合作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本报记者  金明达

  

  本报讯  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交通银行衡阳分行合作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上线”。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房款须先放入交通银行的“保险箱”,保证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房”,避免市民在中介公司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的虚假房源信息、一房多卖、交钱后无法办理过户、过完户收不到钱等问题的困扰。

  按照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程序,买卖双方携带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窗口(C27—38)共同申请网签《衡阳市二手房交易合同》,并签订《衡阳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随后,双方持《衡阳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和《衡阳市二手房交易合同》到监管银行——交通银行华新支行划转交易资金,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开具《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到账通知单》。

  之后,双方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缴纳税金,再凭完税凭证,到账通知单和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回到二手房转移登记受理窗口申请权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办理完毕后,交通银行华新支行根据登记机构划款指令将监管资金划拨给卖方银行账户内。最后,买方持《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和身份证到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于2017年8月开始试运行,运行期间已为176位市民提供了二手房交易服务“保险箱”,监管金额5600余万元。该系统有效化解了买卖双方的“信任危机”,为规范房地产二手房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第A09版:版面九
   第A10版:版面十
   第A11版:版面十一
   第A12版:版面十二
   第A13版:版面十三
   第A14版:版面十四
   第A15版:版面十五
   第A16版:版面十六
在出站口喊客拉客 当场被警察传唤
地域文学选本《巨麓峰》面世
买卖二手房,房款须先放银行“保险箱”
衡阳晚报版面七A07买卖二手房,房款须先放银行“保险箱” 2018-01-26 2 2018年01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