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政府2017年第14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我市城区高速城通费。这则消息一经报道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市民纷纷为这一决策点赞:取消“进城费”,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好事。
来龙去脉:
“进城费”已征收8年时间
记者了解到,我市城区高速城通费从2009年7月起正式征收,至今已征收了8年时间。
衡阳市通过招商引资(中外合资)于2002年底建成了衡阳G107绕城线一级公路并开始收费。
2009年5月,衡阳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拟撤销G107绕城线三个桥梁收费站,改变收费方式,市政府以通行费收费权质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贷款2.2亿元,回购外商收费权。
2009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西外环路三个桥梁收费站收费方式改革方案的复函〉》(湘政办函2009118号):同意衡阳市政府回购衡阳市西外环路收费经营权,撤除衡阳市西外环路蒸水大桥收费站、杨柳大桥收费站、湘江三桥收费站和东外环茶山坳收费站。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衡阳管理处的衡阳东、衡阳西、福星庙和石鼓收费站合并收取107国道车辆通行费,收费名称为“衡阳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后又被衡阳市民俗称为“进城费”。
城区高速城通费收费标准为:小车(蓝色牌照车辆)、19座及以下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及以下的黑色牌照货车10元/车·次;大车(黄色牌照车辆)、20座及以上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以上的黑色牌照货车20元/车·次。
市民点赞:
取消“进城费”,衡阳更受益
市政府取消“进城费”的消息,一经报道便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本社“掌上衡阳”率先发布的《重磅!我市自2018年元旦起将取消城通费收费》,衡阳日报微信公众号随后发布的《定了!衡阳取消城区高速城通费,元旦起这笔钱可以不用交了!》,衡阳日报、衡阳晚报也推出了相应报道。市民在关注报道的同时,纷纷为市政府果断决策点赞。
市民邹建国是一位货运司机,经常往返衡阳城区与县(市)区之间。他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他每周需要上高速往返10次,因为他驾驶的是2吨以上的货车,所以光“进城费”每周就要花200多元。这样算起来,每个月要花800多元,一年这笔费用就高达10000余元,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取消‘进城费’后,可以大大节省运输成本。”邹建国兴奋地说。
而在衡阳工作的益阳人卢女士则表示,取消城区高速城通费让她对这座城市更有归属感。“每次开车从益阳回衡阳,都要加收10元‘进城费’,虽然钱不多,但让我很不舒服。”卢女士告诉记者,和她一样还有很多外地人第一次自驾来衡阳,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被征收了“进城费”,这让他们对衡阳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所以取消“进城费”,对塑造衡阳开放、包容、大气的城市形象有积极影响。
“取消‘进城费’后,周末我们可以更加痛快地去周边县(市)区赏美景品美食了。”80后旅游族陶喻认为,取消城区高速城通费,能够让衡阳城区市民空闲时间随意去周边县(市)区游玩,这对加速近郊旅游发展,促进县(市)区融合发展,加强旅游资源优势互补,补齐衡阳旅游短板有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