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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拉开工程领域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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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9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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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拉开工程领域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序幕
“八类行为”成严厉打击“靶心”
  ■通讯员   尹  璐   史  君

  

  本报讯  为着力解决各类损害工程领域建设环境的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委、市政府决定从8月份开始,全面开展工程领域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活动以破坏工程领域建设环境中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八类行为: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行为;敲诈勒索、阻扰施工、封门堵路、聚众闹事等行为;偷盗、哄抢、打砸施工材料、设备等行为;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等行为;垄断砖砂石等建材、哄抬价格等行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索拿卡要”和乱扣施工单位车辆及设备等行为;相关优惠政策、“绿色通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等行为;其他损害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

  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整治活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规范,落实各部门在整治中的责任;要严厉打击破坏工程领域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在整治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领导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务求全市工程领域建设环境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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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晚报版面二A02“八类行为”成严厉打击“靶心” 2017-08-09 2 2017年08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