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陶立明 实习生 王倩雯
本报讯 6月25日,经过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的耐心规劝,犯罪嫌疑人刘某国主动投案自首,“6·2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6月24日23时49分,耒阳市交警大队接到匿名群众电话报警:S320线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联平村1组路段,一人被车撞倒躺在公路上,肇事车已逃逸。
接警后,当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走访。一男子躺在公路中间已经死亡,其身后不远有一辆被撞变形的自行车,死者身边有大货车行驶而过的轮胎痕迹,不远处也有小车急刹的痕迹,周围有大量血迹,血迹起点距离死者有20多米远,死者身上没有手机及任何身份信息资料。通过调阅案发路段前后几公里的视频监控,民警对事发时段经过现场的20多辆大小汽车进行一一排查。经过卡口的湘D27738号红色大货车前车牌处有细微变形!民警分析判定该车有重大嫌疑!调取该车辆信息后,民警多次拨打车主刘某国的电话却屡屡被挂断,民警随即发短信责令其主动连人带车到交警大队来接受调查。
25日15时许,刘某国委托他人将车开来交警大队,随后刘某国在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26日,耒阳警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国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