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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0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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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男女谈恋爱
“雌雄”未辨被诈骗
  网上有“佳人”,不料却是个男骗子;一次美丽的“邂逅”,不想却是陷进了“伪男”的骗局。这两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子警示年轻人:谈恋爱也要“小心有诈”,切莫让“爱情”冲昏了头脑

  案例1:  男扮女去“网恋”,诈骗“男友”2.7万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黄周生  邓华龙

  

  本报讯   网上谈了很久的“女朋友”竟然是个小伙!罗姓男子自以为网上觅得“佳人”,可最后却被骗2.7万余元。近日,在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支持下,西渡中心派出所破获该起网络诈骗案,嫌疑人王某被抓获归案。

  2月6日,受害人罗某到西渡中心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一男子假装女子以谈恋爱为名骗走2.7万余元。西渡中心派出所与刑侦大队合成作战队快速反应,根据受害人罗某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确定嫌疑人系王某。当嫌疑人王某在衡阳火车站准备坐火车逃离时,被西渡中心派出所民警一举擒获。

  经审讯,王某对其假冒女子与罗某网恋并骗取其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王某归案后,西渡中心派出所加大追赃力度,将赃款及时返还受害人。3月2日,受害人家属拿着一面“破案神速,为民担当”的锦旗来到西渡中心派出所,感谢民警迅速破案,为其挽回全部损失。

  案例2:  从小被当男孩养,“假小子”骗走“女友”14万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苏  敏   罗   

  

  本报讯  “假小子”女扮男装,近一年时间里骗走女友14万元!3月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诈骗犯罪嫌疑人被蒸湘警方执行逮捕。

  1月4日上午,受害人刘某来到市公安局蒸湘分局蒸湘北路派出所报警:自己被一个自称为“肖凯”的“男子”骗了14万元。接警后,值班民警将案情向所领导报告,立即对案件开展侦查。1月11日,该所民警通过侦查将女扮男装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抓获。

  经审查:“假小子”肖某某(女,衡阳市人,24岁)交待:自幼家里人把她当男孩子养,因家里对其百般娇惯,因此从小花钱就大手大脚。2016年3月,肖某某在珠晖区一家健身房玩耍时认识了在那上班的受害人刘某。因其长相敦厚,谈吐幽默,双方互留了微信,并且一直保持联系,并以“肖凯”的身份与刘某保持暖昧的“男女朋友”关系。

  近一年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通过微信、电话联系方式以“有多处房产、便宜转让一套”给受害人为由,先后以“房子过户、委托律师”等名义先后骗取受害人刘某14万元现金。感觉事有蹊跷的刘某多次打电话要求还款,开始对方还满口应承。但是几天后,“肖凯”的手机停机。受害人刘某这才到派出所报了警。

  办案民警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肖凯)名下无一房产。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一头平发,穿着男士外衣,俨然一个“假小子”形象。由于肖某某没有任何收入,也不喜欢工作,于是她便自编自导自演了假扮男士诈骗钱财的闹剧。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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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晚报版面七A07痴情男女谈恋爱
“雌雄”未辨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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