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说道
1、钱女士的孩子在南京月苑小学上一年级,新学期开学拿到新书,对照课表时她发现“没有英语课”,再看看周边的小学都有英语课,家长群里炸开锅。当地教育部门回复,小学一、二年级英语课不作要求,三年级正式上课。不过,家长们还是“很着急”。
对一、二年级英语课当然可以不作要求,但同一个市区也应有个统筹安排,有个大致的同步,要么所有的小学都从一年级开课,要么都从三年级开始。要让孩子们都起步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而不能形成教育阶梯,不宜学校各自为政,不能同一市区五花八门。否则,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对学生成长不利。
——评论员 张政
2、认为公司每个月都擅自从工资款中扣除1元募捐款,徐先生在离职后将原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6元募捐款。由于被告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扣款行为经过徐先生本人同意,通州法院判决需返还6元。
徐先生打这样的官司,具有维权的价值意义。员工的一分钱都是他们的劳动所得,受到法律保护,企业无权擅自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哪怕是一分钱。在没有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每月扣除员工一元钱作为募捐款,显然是构成对员工合法利益的侵害。
——评论员 陈勇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