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称号
为全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万美华 邓松华
本报讯 近日,北京传来喜讯:市交警支队团总支荣获2015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称号,这是湖南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市交警支队团总支下设13个团支部,现有在职青年民警212人。近年来,支队团总支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衡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主战场,为衡阳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年来,支队青年团员民警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各项荣誉达67项次,其中支队团总支先后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总支”“衡阳市五四红旗团总支”“全市共青团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8个青年执法岗点被评为“湖南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岗”。
同时,还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青年团员先进个人,支队青年民警共获得国家级荣誉3人次;获得省部级荣誉137人次;获得个人一等功2人次;个人二等功16人次;个人三等功126人次。其中:青年民警王飞跃因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壮烈牺牲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李新凯被评为“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唐富贵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陈磊被公安部评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成绩突出个人”;张广琳代表湖南省交警参加全国公路巡逻民警比武获个人擒敌技术第一名、射击第二名,并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五四青年奖章”;周洪彬被省政府评为“湖南省抗冰救灾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