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相关市直单位2023年度清廉建设工作的看法和评价,客观分析研判实际工作成效,根据《2023年度清廉衡阳建设考核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对80个市直单位2023年度清廉建设工作开展网络测评,诚挚邀请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等积极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12日。
二、测评对象:衡阳市80个市直单位(具体名单见测评页面)。
三、参评人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在衡阳市居住1年以上的城乡居民)。
四、参评渠道:掌上衡阳客户端、衡阳日报(衡阳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测评互动H5页面。
五、参评流程:参评人员从对应入口进入—填写个人信息后登录—查看测评须知—选择测评单位(80选1或以上)—测评答题—填写意见建议—全部完成后提交。
六、测评要求:参评人员可从80个测评单位中至少选取1个进行测评,可以挑选多个测评单位;每个单位的测评内容包括客观题10道、主观题1道。
衡阳市纪委监委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