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谢小青) 11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来衡调研讲话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赵胜平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衡阳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胡志文的衡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刘正兴为本次会议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市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医保局6个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询问人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应询人正视问题,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提出了务实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刘正兴高度肯定了今年以来的建议办理和专题询问,并强调要在思想认识上,凸显一个“责”字。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更加自觉主动地加强建议办理,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看重、抓实、落地、见效。在建议提办上,力求一个“质”字。代表建议既要内容高质量,又要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在问题整改上,落到一个“效”字。要真改、实改、立即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工作水平。在工作机制上,达到一个“优”字。进一步优化“重点建议”办理机制、“督办协同”推进机制、“不满意件”跟进机制,让代表的每个建议有着落、有说法、有实效,切实以代表建议办理的高质量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桢干主持会议相关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敦龙、谢明芳、邹致和、欧杏、王东文,秘书长谢茂文出席会议。
副市长朱春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建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无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