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珉
近期上映的电影《河边的错误》,一些观众多有微词——反映没看懂;警察怎么能没破案“先疯”呢……这些声音或许会降低观众未看先打退堂鼓的观感,也可能影响观众对影片的评价。但影片自官宣以来,备受外界关注,自带不少光环——改编自余华同名先锋小说,入围戛纳国际电影节“一种关注”单元,在平遥国际电影节摘下最高荣誉。
对于观众看来,该片更想看的是“含龙量”,但朱一龙更在意的是“含马量”。只是不管在小说,还是电影中,刑警队队长马哲(朱一龙饰演)始终都像一双眼睛,记录和捕捉所有凶杀案的线索。原著小说发表于1988年,被称为“余华先锋写作的典型作品之一”。导演魏书钧不仅延续了小说对侦探叙事的戏仿和拆解,更用影像放大了电影中许多角色的惶恐不安,对不习惯“先锋实验”的观众而言,真的只能“先疯”。
刑警队队长马哲成为疯子不可怕,可怕的是观众看不懂警察怎么成为疯子?警察抓不到人,有压力可以理解;警察的妻子怀孕,孩子出生后可能有10%的几率有先天智力问题的疾病,很痛苦可以理解。但这两件事搅在一起,就让一个刑警队长崩溃,这是本片独具一格的拍摄手法。“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该片刻画出基层民警真实的心理压力。
读过余华原著的观众,可能无法想象这个画面:“‘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那时她脸上竟然洋溢着幸福的神色。”《河边的错误》本是余华最抢手的作品之一,张艺谋导演和一些电影公司都曾向余华买过改编权,但没有一个人拍出来。直到30年后,导演魏书钧通过改编的形式,才把这个很难拍、甚至不能拍的故事搬上大银幕。
在笔者看来,该片通过四处改编,赋予警察故事内核。第一,时代。小说没有具体年代,但余华是在1987年写的小说,电影则将故事设置在上世纪90年代,马哲在台上受颁三等功时面对的标语是:“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让人沉沦于现实、梦境、记忆和现实。最有意思的是,该片对电影行业的还原,那是一个没人看电影的年代。
第二,人物。小说有四桩河边凶杀案,先是小镇以养鹅为生的婆婆惨案,刑警队队长马哲很快锁定若干嫌疑人。婆婆收养的疯子反复出现,似乎不是罪魁祸首。但很快与案件有关的三名嫌疑人,又死在了破案的关键时刻。马哲很崩溃,小镇也开始人人自危。原著余华对死者身份关系都做了留白处理,给予读者想象空间。电影却填充了许多人物关系,使得《河边的错误》更具悬疑性。
第三,视角。小说是以第三人称讲述,余华始终保持安全距离,冷眼旁观小镇的疯狂,而电影则以马哲出发,有很多马哲跟踪的视角镜头,应该是马哲研判案情时出现的幻觉。马哲穿越到凶手身上,为后续自己的疯狂埋下伏笔。海报中的他像上帝视角,俯视所有人物,殊不知他的一切已被蚕食。
第四,结局。原著结局的荒诞之处在于,马哲让疯子得到审判,而马哲自己却成为另一个疯子,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电影却改成马哲在河边遇到并抓住疯子,被公安局授予三等功以示鼓励……这些情节弘扬了正气、鼓舞了斗志。
笔者认为,《河边的错误》前面的犯罪片虽拍得虽不尽如人意,但后面的梦境和现实却相得益彰。影片展现出上世纪90年代,人民警察不屈不挠,从细微线索中抽丝剥茧,成功破获连环凶杀案的过程,成功塑造了马哲的英雄师徒形象。借由影视视角与表达,或许可以为讲好新时代警察故事开辟一个正能量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