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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需按属地原则,于8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园区)财政、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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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7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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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发展
申请单位需按属地原则,于8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园区)财政、商务部门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建新)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商务局发文,2023年度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开始,将对全市服务贸易企业、服务外包企业等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支持。申请单位需按属地原则,于8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园区)财政、商务部门。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企业需在衡阳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面。同时,申请企业需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中注册,并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相关数据。需注意的是,申请支持的项目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贸易、离岸服务外包相关业务。

  此次获得支持的申报项目内容分为支持发展服务贸易业务和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按照规定,支持发展服务贸易业务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的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认证费用支出的5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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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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