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权利人阳德新,房屋坐落在市郊和平乡和平村荷花组,面积68.0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衡市郊所字第02-和-2151,国土证号为2004B-1021881。因原始档案资料缺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蒸湘区西二环13号)B06号窗口
联系方式:0734-8969069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