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刘金萍、刘盛鹏、袁旭旻等七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依法公告告知该案相关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发表诉讼意见、申请回避等权利和如实陈述等义务,详尽事宜请与承办检察官周亦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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