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金明达)10月20日,市城管执法局公布第二批共享电动车违停限制使用名单,211名骑行人因为违规停车被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车1个月,限制使用时间为10月21日0时至11月20日0时。
据悉,针对乱停乱放的不文明现象,衡阳市城管执法局强化监管力度,决定对违规将共享电动车停放在停车点以外或马路边、绿化带、立交桥、公共广场、大桥桥面等的骑行人,采取限制使用城区运营的所有共享电动车的惩治措施。10月11日,该局公布了第一批共享电动车违停限制使用名单,并表示第一次登上“黑名单”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车一个月,第二次限制使用三个月,第三次永久取消共享电动车骑行资格。
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共享单车方便市民出行便利,请规范文明用车,共同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