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市粮食机械厂安置房项目位于雁峰区黄白路187号6栋。市大雁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出具土地核验报告,核验实际使用土地面积362.11平方米,其中使用国有土地面积301.98平方米(原权属单位名称:欧小军等27户,证号衡国用[2009B]第06-04280至04306号)。无国有土地权属来源地块面积60.13平方米,其“一调”成果为城市地类,“二调”成果为城市地类。该项目为雁峰区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局拟认定该项目中无国有土地权属来源地块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面积60.13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反映至我局。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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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