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金明达 通讯员 李宜 许滔)2月2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查扣一辆危险品货物运输车,其核定经营范围为“丁醚”,但实际装载的却是 “二甲苯”,涉嫌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
当日下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松木工业园周边货运集散地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F34XX挂的货车罐体上随意用透明胶粘贴着一张印有“二甲苯”的打印纸张,执法人员当即上前盘查,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许可经营范围为“丁醚”,而该车该趟运输的却是“二甲苯”。
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丁醚与二甲苯是两种不同危险货物,丁醚是一种无色液体、低毒物资;而二甲苯是一种易燃、易挥发的液体,遇高热、明火能引发燃烧爆炸,且属于中等毒性物资,对人体眼部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在运输过程中潜在危险程度远大于丁醚。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该车已涉嫌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为预防危化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危货运输从业人员一定要牢记安全知识,严格按照危化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危化品运输。下一步,衡阳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强化动态监控,严厉打击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行为,整治道路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