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海强)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率领市人大常委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简称“三法”)执法检查组赴衡山县和石鼓区,就 “三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当天,段志刚一行先后来到衡山县和石鼓区的多个地方,详细了解县乡两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学校和企业等贯彻落实“三法”情况,随机检查这些单位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悬挂国徽等情况,现场抽查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对相关问题的知晓度等情况。同时,他要求部分基层单位规范国旗的升挂使用、国徽的悬挂使用和收回等。
“‘三法’的宣传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新场市中学,段志刚指出,国旗、国歌、国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国家的的主权和尊严。学校要加强对“三法”的宣传教育,既要让孩子们知其然,还要让孩子们知其所以然,要让他们了解国歌的来历、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段志刚对星源中学把升国旗、唱国歌仪式与励志教育结合进行,三星小学把“三法”宣传教育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统筹开展的好做法予以点赞。
在衡山县的座谈中,段志刚强调,推动“三法”在衡阳贯彻落实到位,要在真学、规范、结合、监管上下功夫,以此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国家意识,提升大家的爱国情怀,激励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为衡阳“一体两翼”建设作出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敦龙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