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李少蓉) 4月24日,雁峰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危险驾驶案。
4月24日,雁峰交警大队在省道214沿线开展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上午10时49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在距离检查点十余米远处突然停车,驾驶人撒腿就跑,现场民警合力追上将其控制。
在询问其为何逃跑时,驾驶人肖某心虚地说:“我早上喝了点酒,看到你们心里害怕呀。”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肖某进行检测,其结果显示为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核查发现,肖某的摩托车未经注册上路行驶,且本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牌无证驾驶。民警发现肖某骑摩托车时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脚上还穿着一双拖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对肖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法律后果。
鉴于肖某存在无牌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雁峰交警大队依法暂扣其摩托车,处800元罚款,并视其血检结果作进一步处理。若肖某血检结果达到醉驾标准,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论大车小车摩托车,酒驾醉驾万万“驶”不得,请珍爱生命,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