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银
二十四孝故事里,有个“孟宗泣笋”的故事。说是三国时的吴国人孟宗。有一年初冬,母亲生病了,茶饭不思。他知道母亲喜欢吃笋,便到竹林里去挖。可这个时候,笋还没有长出来,他找遍了整个竹林也没找到一棵,急得他抱住一株毛竹失声痛哭。绝望之际,地上突然冒出了一根。原来是天地都为他的至诚孝心所感动,长出了笋子。他喜出望外,把它采回家,做成汤,亲自喂给母亲喝。母亲胃口大开,病竟然慢慢好转了。
这其实就是还在地下萌生的冬笋而已,竹根较浅,大约被他抱着竹子哭时,摇来摇去的,将冬笋暴露了出来。
竹笋主要产于南方,品种很多,据宋代僧人赞宁所著《笋谱》,共有80多种,因此,一年四季都有。但采食的主要品种为毛竹,冬季可挖冬笋,清明前后开始采收春笋。
“笋”字最早也出现于战国时期的楚系文字,从竹尹声。从“竹”,因为它本就是竹子的嫩芽。“尹”的甲骨文写作 ,像手持笔。唐代大诗人李白的《题楼山石笋》就将其形容为笔:“石笋如卓笔,县(悬)之山之巅。谁为不平者,与之书青天。”
竹子很奇特,为了在丛林里抢夺阳光,它萌生的笋子先是笔直地长,长得高过别的树木时,才在尖梢上长出枝叶来。所以,尽管它属于禾本科植物,算是草类了。如果它真的象草那样,长出地面时就忙着开枝散叶,恐怕早就在周围丛林的隐蔽下枯萎了。可由于它的这一独特本领,不但没有被隐蔽,反而往往能独霸整个森林。
笋的另一名称为“筍”,西周金文写作 ,里面的 本是竹笋剥开时露出竹节的样子; (旬)的甲骨文写作 ,指十日一循环,因此也有环绕之意。竹笋出来时,外面包着厚厚的笋壳,剥开后,会呈现环绕的一圈圈竹节。由于 跟“目”相似,西周金文或写作 ,将里面的竹笋形写成了眼睛形,导致表意不明,小篆干脆舍弃而写成 ,演变成了“竹”和“旬”的组合。
笋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不只味美,营养价值也很高。清代医书《本草纲目拾遗》总结其具有“利九窍、通血脉、化痰涎、消食胀”的功效。宋代著名美食家苏东坡十分推崇:“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若要不瘦又不俗,还是天天肉烧竹。”称猪肉与竹笋搭配,是最好的美食!而要在肉与笋之间选择的话,宁愿选择笋!的确,笋子与肉堪称食材里的最佳拍档。但苏东坡大约没吃过我们湖南的小笋子炒腊肉,否则他绝不肯作出这种选择的。小笋子是一种植株矮小的箭竹之类的嫩芽,其脆嫩程度比毛竹更胜十分。腊肉不是那种风干的,而是用谷糠、橘皮等熏制的五花肉,色如玛瑙,芳香无比,但一般比较咸,因此需要用水慢慢地煮。而笋子是最耐煮的,怎么煮也不会烂,而且越煮越鲜。将它们放在锅里一起用水慢慢煮,将水煮得差不多要干了,使腊肉的香与笋子的鲜完全融合,再放点红辣椒、大蒜等佐料炒一炒就能出锅了。端上桌来,其色其香其味,可以说是无与伦比!塞进嘴里,往往会令你腮梆子跟不上牙齿,舌头跟不上喉咙,不是舍不得下咽,就是咽得太快,弄不好不是咬腮就是咬舌,甚至会被噎住。因此,吃这种菜简直是对食欲的一种修炼!
食笋历史悠久,最早见于《诗经》:“其蔌(同‘蔬’)维何,维笋及蒲。”商周时代,就已经采食竹笋了。唐代最为流行,据唐代李淖《秦中岁时记》记载:“长安四月十五日,自堂厨至百司厨,通谓之樱笋厨。”每年的春夏之交,樱桃和竹笋上市,四月十五日这一天,官府的食堂只吃樱桃和竹笋,故名“樱笋厨”,把它当成节日过了。
笋除作新鲜食材外,中国人还发明了许多种加工方法。比如腌制成酸菜,在广西最为盛行,是当地的特色美食。干制成“烟笋”,便于收藏。吃时再用水泡,切成薄片烹煮,又香又脆,不再有鲜笋的那种苦味。现在还有用将竹笋制成罐头、饮料、笋蓉等,名目更是繁多。
竹笋味美,美在味鲜;竹笋形美,质白如玉,所以称“玉兰片”。我们衡阳乡间做酒席时,若要隆重,必不可少的三碗菜:其一是头碗,堆得尖尖的,里头是些鱼丸、鸡蛋、红枣、黄雀肉(肉加面灰、红薯等炸成的)等,主要在于饱腹。其二是大蹄肉,将四四方方的一大块猪大腿肉红烧上色、用油炸过,再蒸得烂熟,主要在于隆重。其三是三鲜汤,才是最为鲜美、开胃的主菜,所用食材中,必不可少的就是玉兰片。因此,有经验的厨师,平时连焯笋之汤都舍不得倒掉,每做别的菜,就兑一点进去以增加菜肴的鲜味。清代诗人袁枚在《随园食单》里还记载了一种用竹笋提炼出来的“笋油”,其鲜美程度本远胜日本人发明的味精,可惜我们竟没有将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