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珂) 截至3月底,全市参与“垃圾清零”行动40000余人次,清理河道垃圾1200余吨,保洁河道3700余公里……近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2021年河流“垃圾清零”行动推进会,对第一季度全市“垃圾清零”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月份,针对春节期间部分河段倾倒垃圾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市河长办下发《关于开展河流“垃圾清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对河岸、坝前开展“垃圾清零”行动。各县(市)区河长办积极行动,对本辖区河流(河段)保洁情况进行全范围摸底清查,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以及大坝、水闸、电站管理部门保洁人员对河流垃圾进行清理,并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民间河长参与行动。
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持续推进河流“垃圾清零”行动,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强公众投诉与媒体曝光力度,对检查中交办问题不能落实的县(市)区及乡镇挂牌督办,并通报批评、考核扣分。各县(市)区(园区)要建立完善河道保洁常态化机制,落实河长主体责任和河道保洁经费等,加强河道保洁队伍建设,实现全域河道“垃圾清零”常态化;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河道保洁宣传活动,营造参与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