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刘伟琪 身份证号码:430424197401240019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他项权证[坐落在:衡南县云集镇新塘路(天成大市场10)102室,他项权证明号:南房云集他字000021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他项权证作废并申请抵押注销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伟琪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