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卫君
身份证号码:430422198802262675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衡南县三塘镇群雄路(金瑞花苑7栋)702室,国土使用证号为:南国用(2008)第02847号,房产权证号为:南房权证字第18010512号证件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卫君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