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李义草本咖啡有限公司:
现就您租赁我单位湘江南路56号雁峰区老机关办公楼A栋9楼(共11间办公室)相关事项再次通知您:
你我双方2018年10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目前您还欠缴9个月租金。现限你方于公告之日起7天内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你方及你方带来的一切财务搬离,将场所恢复原状,并与我单位结清一切费用。逾期不清理的,视为你方放弃对场所内财务的所有权及处置权,我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因你方拒绝搬离对我方造成包括租金、清场、处置、起诉等一切损失,将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中共雁峰区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