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39号)和衡编办〔2020〕126号、中共珠晖区委《会议纪要》〔2020〕19号文件精神,现已撤销衡阳市金甲岭农场事业单位建制,保留衡阳市金甲实业总公司,原衡阳市金甲岭农场的债权债务均转入衡阳市金甲实业总公司。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甲实业总公司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