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2名职工长期不在岗,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通过我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登报公示,限2020年10月28日前返岗,逾期不返岗上班,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具体名单如下:
罗国轼(泉溪中队) 贺新风(向阳中队)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