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332603197910054713/430422199305174820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坐落在:衡南县车江镇(214线119A-131号地A8栋.宏城佳园.朱友能等)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南国用(2015)第08564号、南房权证字第18075127号、1807512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郏政安 王海姣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