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衡山县某企业会计上班时被“同事”拉入公司交流群。进群后,“总经理”称与其他公司有交易,指派该会计先后汇出12笔钱共计98万元。该会计于7月7日与总经理核实款项去处时,总经理称自己并未让其汇款,该会计方才意识到QQ群里的“总经理”是假的,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衡山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组织刑侦大队、网安大队侦查。办案民警经过情报研判,锁定耒阳市籍曹某等人,发现其在耒阳市租用两处民房,通过网络接单为电信诈骗等黑灰产业转移资金,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洗钱窝点后,衡山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转战耒阳,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扣押作案电脑5台、手机52部、电话卡16张及银行卡27张。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衡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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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汇款前务必先核实
衡阳警方提醒广大财会人员,识破此类骗局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核实对方身份。首先不轻信QQ、微信中涉及单位转账汇款的信息,尤其是在网络社交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更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电话等渠道核对。
其次,不要轻易添加陌生的QQ、微信号码,尤其是涉及单位领导以及相关负责人的QQ、微信,一定要当面或电话核实清楚。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转账等必须经过相应程序审批。针对QQ、微信要求的转账汇款,必须经过单位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当面或经电话核实确认,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