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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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0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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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余不动产 转移登记的公告
  李余有宗不动产位于衡南县云集镇清园路34-17 号地(国策花苑4号楼)604室(不动产证号为:湘(2018)衡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157 号)。现执行人李春节依据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湘0407执75号之七、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湘0407执75号之七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由于该证原件遗失,现公告予以注销该不动产权证。如有异议者,登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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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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