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约谈问责实施办法》,此次约谈的标准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10亩以上的乡镇(街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5亩以上的乡镇(街道);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出台违反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政策、规定、决定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会议要求,此次被约谈的对象要增强依法用地和耕地保护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土负责,确保实现我市违法用地“去存量、零增量”的总体目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要对照卫片执法清单和武汉约谈反馈问题清单,应当拆除的,要限时拆除复垦到位;应当报批的,要督促用地单位配合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组织报批,确保限期整改类问题4月中旬前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