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田原为邵东市易地扶贫搬迁城区集中安置人员。2018年3月25日,由刘怡平(居民身份证430521196403147792)代理刘怡田完成了“城区集中安置项目选房”,选定了5栋4301室;自2018年7月起搬迁户陆续搬迁入住,但刘怡田家庭一直未到该安置区履行任何手续,更未搬迁入住。
为督促刘怡田家庭搬迁入住,我乡大羊村村委会在报刊上多次发布了相关公告:1.2019年4月9日,在《今日邵东》发布了《限期搬迁入住的公告》,明确:刘怡田及其家人在2019年5月12日前必须与邵东县堡面前乡人民政府干部李发刚(07392200370)取得联系并服从安排;截至2019年5月13日上午10:00未联系的,视为刘怡田及其家人“自愿放弃易地扶贫搬迁资格”,并取消刘怡田家庭的“易地扶贫搬迁资格”。2.2019年4月19日,在《衡阳日报》发布了《限期搬迁入住的公告》,明确:刘怡田及其家人在2019年6月12日前必须与邵东县堡面前乡人民政府干部李发刚(07392200370)取得联系并服从安排;截至2019年6月13日上午10:00未联系的,视为刘怡田及其家人“自愿放弃易地扶贫搬迁资格”,并取消刘怡田家庭的“易地扶贫搬迁资格”。
虽我乡大羊村村委会多次登报督促刘怡田家庭搬迁入住,但刘怡田家庭一直未与相关人员联系,更未搬迁入住,达到了取消刘怡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资格”的要求,现取消刘怡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发刚 15273937860
邵东市堡面前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