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耒阳市烟草专卖局(地址:耒阳市金山路188号,联系人:黄炎,联系电话:13467760000)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做出处理。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