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湘江、耒水、蒸水三条大河在城区汇合,岸线总长191.57公里,是我市特有的地理风貌、经济资源,也是衡阳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多年来,由于规划引领的欠缺,科学管理的相对滞后,导致“三江六岸”滨水区域建设品质不高,甚至部分地段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立法可以解决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同时也需要将一些监督制度确立为法律规范;当前,我市正在发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创建整洁、优美的城乡卫生环境,把衡阳建设成为最美地市级,制定爱国卫生条例十分必要。
今年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聘请立法专家组成起草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出来后,经过多轮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书面呈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分别形成了《条例(草案·三审稿)》《条例(草案·二审稿)》,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在当天的会议上,与会人员又提出了一些可行性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审议情况,再次对两部《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认为,两个《条例(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多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多次修改后已趋于成熟,且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符合衡阳实际,具有地方特色。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两个《条例》。
《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条例》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滨水区域范围及控制标准、总体规划制定要求及程序、土地利用及建设要求、建(构)筑物控制要求、法律责任等。
《衡阳市爱国卫生条例》共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城乡厕所建设与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垃圾处理、养犬管理、控烟管理,病媒生物防控以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
据悉,两个《条例》均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主任会议确定施行时间后,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将正式出台,并于明年初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