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评选活动共设立4个评选项目: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10个,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50个,奖补资金4万元/个;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个体工商户100户,奖补资金1万元/户;大学生自主创业奖补,名额不限,奖补资金2万元/个。
申报评选活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申报初审(2019年9月1日—9月30日)。按照规定,申报对象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自愿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相关资料。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初审后,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按规定的要求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第二阶段为市级评审(10月1日—10月10日)。 市人社局收到各县(市)区上报资料后,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联合评审,根据量化打分、择优评选原则确定2019年度奖励对象。第三阶段为上网公示(10月10日—10月25日)。 对入选的市级评审候选单位名单将通过《衡阳日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媒体公示15天,并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最终奖补名单。第四阶段为表彰宣传(10月25日—10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奖励对象名单。
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典型评选奖补资金,均由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出,按相关规定拨付至县(市)区财政,由市、县(市)区财政将相关奖补资金拨付至获奖对象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评选活动相关资料查询及表格下载,请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