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12点46分,衡山县公安局师古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位老人报警:刚把一个装有4万多元现金、两个存折、身份证及户口本的手提袋遗失在公交车上。接警后,彭阳斌带着一名协警立即驱车前往事发现场。经了解,当天老人在南岳某银行将到期的定期存款4万余元取了出来,其后就坐上了从南岳到新塘的公交车回家。当老人支付车费时,把扛在肩上装有4万余元现金的蓝色手提袋随手放置在投币箱上。付完车费后,老人提起当天采购的东西就直接下了车。
彭阳斌迅速带着老人及老人的邻居赶往公交车终点站新塘进行寻找。由于老人年纪大了,完全记不清公交车的车牌号码及司机的外貌特征。彭阳斌只好在停车场逐车筛查并与车站负责人取得联系,最终确定了在当天事发时间段正在运行的12号公交车。而此时的12号公交车已经从新塘出发开往南岳。情急之下,彭阳斌立马通过电话联系到12号车的司机,询问车上是否有一个类似的手提袋。在得到司机的肯定答复后,彭阳斌要司机将车停靠在衡山大道上,随即带上老人前往确认。 在12号公交车上,民警彭阳斌与老人找了遗失的手提袋。经清点,手提袋内的钱物分毫不少。